“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乐群院区医疗护理员服务、陪人床服务” 院内需求论证报名公告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拟于近期对护理部申请的“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乐群院区医疗护理员服务、陪人床服务”进行院内需求论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会。
一、项目名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乐群院区医疗护理员服务、陪人床服务
二、资质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9日下午15:00分止,逾期报名无效。
五、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1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附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信息,发回邮箱即完成报名。
六、办公地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乐群校区11号楼1楼。
七、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关注桂医附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八、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773-2802050 报名邮箱:gyzbcg[at]163[dot]com
2025年04月03日
附件1:报名表模板_服务.doc
附件2:报价表模板.xlsx
附件3:技术参数和要求(仅供参考)
一、项目背景
根据自治区试点工作方案,对我院乐群院区医疗护理员服务及陪人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医疗护理员服务项目合同期为3年,陪人床服务项目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起,截止时间与医疗护理员服务项目截止时间一致。本项目采用医院与陪护服务机构合作模式,双方按协议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及赔偿责任。
二、服务模式
要求陪护服务机构需满足可同时提供医疗护理员服务与陪人床服务。
(一)医疗护理员服务
(1)负责住院病区住院病人的有偿医疗护理服务管理,统筹住院病区医疗护理服务工作,包括医疗护理员招聘,人事管理,客户关系管理,收费管理等。
(2)患者及其家属可根据自身实际及陪住需要,自愿选择购买陪护服务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陪护服务机构、医疗护理员主动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护理服务的内容、方式、服务价格、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并与患者或患者家属签订《医疗护理员服务协议书》。
(3)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医疗护理员提供专用工作室,或共用护士更衣室,与其提供清洗、更衣、休息等场地。
(4)医疗护理员服务收费应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水平、辅助护理服务内容、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科学评估后确定服务价格。服务价格和服务内容实行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充分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公示收费项目与监督电话,并接受社会监督。陪护服务机构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价格公示,欺骗、误导服务对象。
(5)鼓励陪护服务机构采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班组模式提供辅助护理服务,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6)我院将收取陪护服务机构税前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数额作为管理费,用于开展辅助护理服务的水电、相关医疗设施损耗及辅助护理服务技术指导等必要的支出。
(二)陪人床服务
(1)病区陪人床管理:提供规范的陪护设施使用服务,包括陪人床及床上用品的购置、使用、保管、维护、收费等。
(2)陪护服务机构每月按陪人床租赁税前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医院缴纳管理费,用于相关医疗设施损耗及辅助护理服务技术指导等必要的支出。
具体合作细节双方协商后具体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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