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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东院区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采购(两年)”院内议价比选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09:46 本文来源: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拟于近期对后勤管理部申请的“漓东院区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采购(两年)”进行院内议价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会。

1、项目名称:漓东院区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采购(两年)

2、资质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08日下午15:00分止,逾期报名无效。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1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附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信息,发回邮箱即完成报名。

5、办公地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乐群校区11号楼1楼。

6、具体开标时间及地点:关注桂医附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7、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773-2802050   报名邮箱:gyzbcg[at]163[dot]com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09月29日

 

附件:

一、报名表模板(请用word版发回邮箱)

二、响应偏离表模版

三、技术参数和要求(仅供参考):

采购内容:

1、由中标供应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漓东院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定期投加生物菌种,确保运营期间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2、我院将在每年不定期进行抽检,一旦发现出水水质有不达标情况,全部监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出,并要求中标供应商立即进行整改。

3、中标供应商在运营期间,一旦出现因水质不达标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所有的罚款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每年办理排污许可证年检合格及填报工作。

5、承包期内设备日常检修保养,更换易损件,环境卫生等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污水站维修期间需报环保有关部门备案及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承包期满后或中途退出所新增设备归院方所有。

8、运营服务费按流量表计量进行核算运营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0.6元/吨(以流量表为准,如流量表出故障或异议,则以上三个月的平均数为当月的基数进行核算)。

有关说明:

1、每周、每月、每季度的监测(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由院方与有资质的监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费用。

2、栅渣及污泥的处置由院方与有资质的处置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费用。

3、中标供应商提供污水处理站运营方案,包括项目情况说明、工艺说明、水质排放达到的标准、人员配置、维护计划、维护内容及费用分析等。投标人必须提供污水处理站运营方案,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措施、响应时间等)。

5、服务时间:本次运营服务采购时间年限为二年。

6、提供三甲医院污水运维业绩2个。

7、提供“污废水处理工”操作证最少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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