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1 17:45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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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部门:
接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为推进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的通知》(市办发〔2024〕11号)、《关于做好桂林市相关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市教基教〔2024〕30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
服务对象:经正式认定的第一至第六类桂林市高层次人才、桂林市拔尖人才、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人才称谓的人才、桂林市漓江学者、中区直事业单位引进的获博士学位的人才(自2019年7月21日以来自行引进)、桂林人大智库专家、获得市级(含)以上政府评选的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等。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在人才引进主体所属城区(含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所属县区)或人才在桂林实际居住地所属城区内,按照家长意向的公办学校顺序,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应学校学位情况、就近就便进行合理安排。报读民办学校的,由教育厅行政部门协调。未在桂林参加中考、高中阶段中途转入的,可安排至与原就读校同等级的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如有办理需求可先填写《(2025年版)桂林市相关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汇总表》,于2025年3月7日前发送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办邮箱:gyfyrcb[at]126[dot]com,待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工作人员对接所需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人才办,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0773-2813777。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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