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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17:38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市委人才办〔2023〕2 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评选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50名左右。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桂林市拔尖人才选拔的范围为我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技能人员、具有实用技术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以及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户籍不在桂林,但在我市工作两年以上,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可参加本次选拔。

  已获得国家、自治区人才荣誉称号、人才计划支持的,或者已经获得过桂林市拔尖人才称号的,不再列入选拔对象;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遴选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申报年龄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青年杰出拔尖人才”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在专业技术岗位上承担自治区以上攻关课题或其他贡献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原则

  桂林市拔尖人才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受身份、学历、职称、资历限制,以对桂林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重点推荐、选拔在生产建设一线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确保质量。

四、评选条件

  桂林市拔尖人才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同时,近三年来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获得1 项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 项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被实际应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3.获得1 项以上自治区级优秀设计一等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4.在完成市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重点攻关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生产过程及对外技术交往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主要负责人。

  5.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坚持科技创新、科学发展,不断深化企业改革,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具有独到的经营管理理念,创造了先进的管理模式,或研发的新产品获一次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新产品奖,所在的单位居市级以上行业领先水平。

  6.在农业方面,积极开发、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荣获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并经自治区主管部门认定,确认已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业技术人员;在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行业有一技之长,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农村实用型人才。

  7.在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方面,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或在自治区级以上教师优质课评比、教学素质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8.在医疗卫生方面,具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病症,在自治区内外有较高声誉,成为市内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或获得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医务工作者。

  9.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等方面工作中有出色才能,取得卓越成绩,在自治区、市内有较高声誉,或被授予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工作者。

  10.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得1项自治区社科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或2项以上自治区社科研究成果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或学术水平在自治区内外有较大影响,其研究成果被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纳,且在指导我市经济建设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员。

  11.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之一的,或连续获得2 次以上市级劳动模范称号的模范人物。

  12.取得与上述类似优异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多次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荣誉,在自治区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下述材料请于2023年3月3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一)纸质版材料

  1.《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申报表》(附件1)一式7份。

  2.《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同时报送Excel文档。

  3.相关证明材料一式7份,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获奖、成果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及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等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

  1.申报人Word版《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申报表》

  2.申报人Excel版《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

  3.申报人证明材料扫描件(PDF版)

  电子版材料以“名字+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命名,发送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办)邮箱gyfyrcb[at]126[dot]com 。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人才办),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0773-2813777。

 

附件下载:附件1: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评选申报     

    附件2:桂林市第六批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汇总表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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