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4 09:43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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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于2021年6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保证我院职工顺利申报高一级职称,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转发给大家,请各位职工下载文件自行学习。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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