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创建于1958年5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桂林医学院管理的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全国县级医院血液净化培训基地、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单位、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医院、广西临床病理质量控制中心及桂林诊断中心、广西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分中心等。医院目前有国家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院士工作站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培养基地1个,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广西教育厅重点学科2个、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
2006年,医院获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19个硕士培养点,硕士生导师100多人。2014年,医院被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目前有10余位教授当选中南大学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医院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吸引、培育、留住一批高层次的医学人才提供了一个更高层次、更大空间的平台。
二、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5 名。
2018年12月31日前进院工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进入考核,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1、 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
2、 正高级职称。
三、 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 招聘信息公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hospital.glmc.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hospital.glmc.edu.cn/)发布。
五、 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个人报名、考试考核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3.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名手续。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名单。
(三)考核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由医院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道德品质、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并根据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
(四)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支付。
(五)公示
1、公示:根据考核结果,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3-2814554,招聘咨询电话:0773-2813777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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