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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桂林医学院2018-2021周期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增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2 00:00

     按照《桂林医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评选与管理办法》(桂医科[2018]1号)规定,现开展我校2018-2021周期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增补工作。

因新冠疫情影响,此次增补提交材料以电子版为主,待评审后,增补人员上交纸质材料备查。申请者413日前将评选材料统一发送至科研科邮箱glmufykyk[at]163[dot]com。申请者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规范提交如下材料:

1. 材料包括附件1-增补申请表;附件2-2018年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增补评选汇总表;附件3-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增补评选证明信息汇总表;相关资质证明、科研业绩证明等。

1) 资质证明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

2) 科研业绩证明包括纵向科研课题立项下达通知(含负责人和经费信息)、论文首页(SCI论文需提供影响因子证明,如梅斯医学或LetPub中检索截图,或图书情报机构提供的检索报告)、专利证书、科技奖证书、专业学会任职聘书、教材及专著(含封面、著者、出版时间信息页)、横向课题合同和经费证明、成果转化收入证明等。

证明材料电子版请务必按照附件1中的填报顺序标号提供,以免在核对时有所遗漏。例如:附件1中填报如下:

 

则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1.项目名称;2.项目名称……,以此类推。

2. 文件名以临床医学院”+“申请学科名称”+“申请类型(学科、学术或骨干)”+“申请者姓名命名。务必每个人形成一个文件包后再压缩,不能多个文件一起压缩。

 

注明:

1. 本次增补适用对象为原来既不是学科带头人、也非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人员,已是其中某类人员不能再增补。即,假如已是学术骨干,今年条件达到学术带头人,也不能增补为学术带头人。

2. 近五年业绩是指201531日至2020229日期间的业绩。

                                                      

 附件: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增补通知附件

 

科研科

                             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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