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 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关于做好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调整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19﹞12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将对高级职称评审第一层次专家及第二层次专家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我院评审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层次专家入库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能认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15年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四)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参加。
(五)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罚影响期内的不再推荐。
二、第一层次专家入库条件
(一)符合第二层次专家入库条件。
(二)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
2.自治区二级教授。
3.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4.本专业领域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推荐程序
第一层次及第二层次入库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第一层次入库专家填写《自治区高级职称评审第一层次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自治区高级职称评审第一层次专家库推荐名册》(附件2)。
(二)申请第二层次入库专家填写《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第二层次专家推荐表》(附件3)和《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第二层次专家推荐名册》(附件4)。
上述表格中的“学科门类”和“现从事专业”应与《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名录》(附件5)的学科门类和专业目录一致。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结合自身实际填写《推荐表》和《推荐名册》并将电子版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rsk777[at]126[dot]com。附件材料请自行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人力资源部(内线:3123,外线:2813777)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职改办)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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