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医保规[2022]1号文件精神,自6月1日起,广西对部分适于门诊使用、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不高、患者急需但未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特殊药品,在原有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制度基础上,增设33种特殊医保药品...
根据桂政办发[2021]137号、桂医保规[2024]2号文件精神,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一、年度起付标准:300元。二、年度支付限额:在职人员2000元,退休人员2600元。三、报销比例:在职人员报销50%,退休人员报销55%。...
在门诊治疗普通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不能报销,但可用本人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成员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一、基保报销1、起付线: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住院500元、第三次住院400元、第四次及以上不需起付费。2、年度限额:446172元(2023年)。3、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年度限额以下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职工报销87%。其中:(1...
一、基保报销1、起付线:第一次住院6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300元。2、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231180元(2022年)。3、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60%。其中:(1)超范围项目(非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的项目)费用须患...
一、报销标准1、超限价、超范围、超限额费用:由个人负担2、起付线:见附件(1)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中扣除起付标准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2)同时患有多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按所患病种就高的原则计算,按最高的病种...
一、基保报销1、超限价、超范围、超限额费用:由个人负担2、起付线:见附件(1)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中扣除起付标准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2)同时患有多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按所患病种就高的原则计算,按最高的病种...
尊敬的家长:根据桂医保函[2020]116号文件精神,出生后3个月内且未上户口的新生儿,可在出生的医院随广西籍母亲(或父亲)信息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预参保登记,新生儿办理预参保并足额缴费后,可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医院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