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内】 广西区内参保人的特慢病门诊费用能否在我院直接报销?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3-07-17 00:00
本文来源: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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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开通了异地(与桂林市)慢性病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已选择我院作为慢性病就诊定点医院的,可以在我院直接报销特慢病门诊医疗费用。
注:
1、慢性病报销数据由异地医保结算系统计算返回,最终解释权在参保地医保部门。如您对报销数据有疑义的,请携带结算票据(发票、清单、结算单)到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咨询。
2、如您被告知参保地未开通异地(与桂林市)慢性病就医直接结算功能、找不到特慢病种、慢性病卡无定点我院标识、异地结算平台网络不稳定等,导致您的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能在我院直接报销的,请携带有关材料回参保地审核报销,报销所需材料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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