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 省外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治疗的费用能否报销?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1-12-24 00:00
本文来源: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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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否报销
目前我院已与全国医保结算平台联网,原则上参保地已接入全国异地结算平台的,其参保人完成了异地(桂林市)就医备案手续后,在我院住院医疗费用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直接结算。
二、如何报销
1、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具体报销情况以医保信息系统返回的结算数据为准。
2、由于参保地医保信息系统未接入全国异地结算平台、或未按规定办理就医备案手续等特殊原因导致未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的,请携带有关材料回参保地审核报销,报销所需材料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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