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8 10:02
本文来源: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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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28号)文件要求,我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新价格,具体项目请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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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28号)文件要求,我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新价格,具体项目请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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