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我区儿童保护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建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综合素质较高。
(二)具有法律、公共政策、社会保障、特殊教育、儿童康复、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工作、卫生防疫、应急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
(三)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乐于奉献。
(四)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在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县处级以上职务。
2.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社会组织从事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教学、研究、实务工作3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研究成果。
(五)年龄在6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与相应工作。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制度、重大政策、行政决策的专家咨询论证,提供专家意见;参与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发展规划、工作标准的制定、论证、指导实施和监测评估等工作。
(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承担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员会)委托的项目和课题研究。
(三)参与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个案支持帮扶相关工作。
(四)为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员会)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项目提供专业指导、专家督导、监测评估等专业服务。
(五)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安全管理、疫情防控提供专家指导;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项目和资金的审计提供专业支持。
(六)其他需要专家参与和提供指导的未成年人保护事项。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推荐表》,同时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学术和专业成就等有关材料扫描件。
(二)申请人将《推荐表》纸质版于2022年3月25日下班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第一间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rsk777[at]126[dot]com。
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三年,期满自动解聘。经本人和自治区未保办同意,可以续聘,并重新颁发聘书。同时,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遴选增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赵老师,联系电话:内线3123 、外线2813777。
附件1: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推荐表_202203211.doc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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