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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11:38 本文来源: 系统

各部门、各科室:

接学校人事处职改办通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132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展新入职工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重新确认对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调入我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按规定程序需要重新确认其原有的职称,重新确认应在有关调入手续完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办理,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应明确为2年以上方可确认。

(注: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的职称,不需要办理重新确认。2.通过国家统一的职称考试取得的职称,不需要办理重新确认。)。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1、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资料上传。个人注册账户(网址:http://my.gxrczc.com),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并提交材料;

2、填写《报名表》(附件4);

3、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示例)》(附件5),交一式一份,双面打印A4,贴好小2寸照片——表中有范例(请仔细阅读模板);

4、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到个人档案中查询并交复印件1份);

5、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批文(如是复印件需要原评审单位盖章、签字,交复印件1份);

6、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工作调动函或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8、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材料上交时间及方式

《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及附件材料由个人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第一间办公室)。报送时间截至2021423日。请同时把报名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4898637[at]qq[dot]com

四、系统填报相关流程:

1.登录系统(未注册的先进行个人账号注册)→2.选择申报职称→3.选择重新确认→4.选择我要申报→5.选择对应职称级别→6.选择单位(桂林医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完善个人信息→8.填写基本资料→9.上传相关材料→10.最后提交报送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重新确认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相关表格请下载附件。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梁家山、赵阳:外线2813777、内线3123

附件下载:2021041302.rar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职改办)

             2021年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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