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设立统一实验记录管理办法及格式,规范实验记录,便于今后资料查找。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实验中心开展的各项科研,实验等工作任务。
三、内容
1.研究实验记录是指在实验研究过程中,应用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文字、图表等原始资料。
2.实验记录的基本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完整,防止漏记和随意涂改。不得伪造、编造数据。
3.实验记录的内容通常应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设计或方案、实验时间、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观察指标、实验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3.1实验名称:每项实验开始前应首先注明课题名称和实验名称,需保密的课题可用代号。
3.2实验设计或方案:实验设计或方案是实验研究的实施依据。各项实验记录的首页应有一份详细的实验设计或方案。
3.3实验时间:每次实验须按年月日顺序记录实验日期和时间。
3.4实验材料:实验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主要试剂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及有效期;自制试剂的配制方法、配制时间等。实验材料如有变化,应在相应的实验记录中加以说明。
3.5实验环境:根据实验的具体要求,对环境条件敏感的实验,应记录当天的天气情况和实验室的温度及湿度等。
3.6实验方法:常规实验方法应在首次实验记录时注明方法来源,并简述主要步骤。改进、创新的实验方法应详细记录实验步骤和操作细节。
3.7实验过程:应详细记录研究过程中的操作、观察到的现象、异常现象的处理及其产生原因、影响因素的分析等。
3.8实验结果:准确记录实验数据和实验变化。
3.9结果分析:每次(项)实验结果应做必要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简要、明确的文字。
3.10实验人员:应记录所有参加实验研究的人员。
4.实验记录用纸
4.1实验记录必须使用本部门统一专用的实验记录本。
4.2图表和数据资料等应按顺序粘贴在记录本的相应位置上,并在相应处注明实验日期和时间;不宜粘贴的,可另行整理装订成册并加以编号,同时在记录本相应处注明,以便查对。
4.3实验记录本或记录纸应保持完整,不得缺页或挖补;如有缺、漏页,应详细说明原因。
5.实验记录的书写
5.1实验记录应使用钢笔或中性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实验记录应用字规范、字迹工整。
5.2常用的外文缩写应符合规范。首次出现时必须用中文加以注释。
5.3实验记录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有效数字的取舍应符合实验要求。
5.4实验记录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或增减数据。如必须修改,须在修改处划一斜线,不可完全涂黑,保证修改前记录能够辨认,并应由修改人签字,注明修改时间及原因。
5.5实验记录应妥善保存,避免水浸、墨污、卷边,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不丢失。
6.实验记录的签字、检查和存档。
6.1每次实验结束后,应由实验负责人和记录人在记录后签名。
6.2项目负责人或部门主管要定期检查实验记录,并签署检查意见。
6.3每项研究工作结束后,应按归档要求将研究实验记录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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