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年度桂林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接市科技局通知,现开展年度桂林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报(备案)工作,请有申报(备案)意向的老师,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要求。相关事项如下:
1、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市科计〔2024〕51号 关于组织开展年度桂林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10.12)》(附件5)。
(2)项目备案。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创新合作,到位经费30万元(含)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报市科技局备案,科技局审核后以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项目下达。
2、纸质件受理。请申报人员填写申报书(附件1)和可行性报告(附件2),并根据实际申报项目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均需原件扫描)。请备案人员提交备案表(附件3),以及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和资金转账/到账凭证(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3、材料报送。请于2024年10月29日17:00前,申报项目将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连同申报附件(一式4份,其中原件1份),备案项目将备案表连同备案附件(一式1份),交至科研科509室,由科研科统一加盖单位公章。
4、伦理材料要求
(1)若您的研究是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请在OA上提交伦理审查流程,待OA形式审查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伦理审查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请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前交科研科510室。
(2)若您的研究是涉及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请先在OA上提交“实验动物伦理用印申请流程(项目用章)”,待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要求将纸质版交至科研科509室。动物伦理统一盖章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00前提交,10月23日后领取。
未尽事宜,请联系:0773-3638370。
附件4: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本级自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市科计〔2024〕51号 关于组织开展年度桂林市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10.12).pdf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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