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接自治区卫健委通知,为贯彻落实《广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四五”规划》(桂发改高技〔2021〕109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发改高技规〔2020〕1318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3 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等单独或以创新联合体形式共同申报。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 面向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重点围绕支撑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优势特色农业等领域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发展方向应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 号)、《广西战略性 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指导目录 (2021)》(桂发改高技〔2021〕933 号)。
(二) 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 内先进水平并有待工程化和产业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技术创新团队人员总数不少于40 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占70%以上。
(三) 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相关的研发、检测、测试设备原值不少于 2000 万元。具有科技成果工程化转化和向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 拟建设的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及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为规范。
(五) 申报的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对于采取非法人形式组建的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需要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评价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六) 依托单位为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 3%,并在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组建过程中有较强资金筹措能力,确保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顺利建设。
二、认定程序
(一) 初筛。请各有关单位或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自治区 工程研究中心基本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筛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
(二) 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择优确定答辩名单。
(三) 答辩。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按照答辩评分细则对申报单位的建设基础、发展定位、产业化能力和未来市场格局等内容进行质询,并形成答辩分数排序名单。
(四) 核定。在评分结果的基础上,结合重点产业原则和协调布局原则,择优确定 2023 年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名单。
(五) 公布。认定名单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及公示后,以广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名义印发公布。
三、申请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 材料清单
1.纸质版材料:申请报告(请装订成册)、申请表、自评表,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2.PDF电子版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自评表、评分汇总表 (请同时提交 Word/Excel 版本)。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命名为:“申报人姓名 + 2023 年 XX 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申请表/自评表/评分汇总表”。
(二) 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请申报人进行自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请申报人于2023年7月12日17:3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科50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lmufykyk[at]163[dot]com,逾期不再接收。
附件1: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doc
附件4: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评分指标说明.doc
附件5: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评分汇总表.xls
附件6: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答辩评分细则.xls
附件7:《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发 改高技规〔2020〕1318 号).pdf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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