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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形式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

发布时间:2020-12-31 00:00 本文来源: 纪委监察室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我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学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院职工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全覆盖,积极筑牢职工廉洁自律防线。

12月28日下午,在医院中层干部例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滕若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进行了传达学习,就《规定》出台背景、具体内容及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当日,我院纪委监察室通过附院纪检委员工作群下发学习通知,要求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并发挥党支部建在科室的优势,积极在科室开展宣教。

12月29日下午,我院在综合楼负一楼学术报告厅召开附属医院2020年行风工作总结会暨贯彻落实《规定》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纪委监察室主持,党办宣传科、医务部、护理部法治办、投诉管理科、门诊办、服务办、医保科、财务科、绩效办、药学部设备科、团委、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参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滕若冰出席会议。会上各部门就落实“十严禁”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做了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责任。

在这些会议上,滕若冰强调指出:《规定》是广西医疗卫生行业最严反腐新规,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廉洁从业“十严禁”要求,处罚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6项措施,以及追究公立医疗机构及管理人员责任4种情形,体现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净化医疗环境,推动医疗行业祛歪风树新风的决心。各支部党员在工作中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对照《规定》中的“十严禁”的要求,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各科室负责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廉洁从业、文明行医,会后要及时将《规定》内容利用早交班、晨会等形式传达给科室每个人,做到人人知晓《规定》,人人心存敬畏,坚决“不碰底线,不越红线” ,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各行政职能部门一定要提高站位,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作,避免在执行《规定》过程中出现真空地带,同时,要结合“十严禁”具体内容和本部门工作职责,拿出具体方案。不仅要完善制度,更要“激活”制度,真正发挥制度的优势,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此外,纪委监察室要对《规定》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监督,真正让《规定》“个个懂得,人人知晓”。

我院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廉政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邀请专家现场授课等多种形式的廉洁教育活动,筑牢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随着《规定》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院也将进一步传导压力,督促各科室、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范医疗程序,净化医疗环境,进一步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业的工作氛围。

2020年行风工作总结会暨贯彻落实《规定》专题工作会议现场

 

文:喻丹  图:李锦  审核:全裔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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